简化字,又称简体字,是与繁体字相对而言的,是为了书写便捷由繁体字进化而来的字体,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中文的法定标准写法。简化字以我国一九六四年公告、一九八六年修订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为国家标准。港台部分人士认为繁体字的称谓有矮化和贬低之意,加上自视传承正统的因素,他们称繁体字为正体字,称简体字为错别字。
汉字简化由来已久。汉字从甲骨文、金文变为篆书,再变为隶书、楷书,就是一个简化过程;简化字最早见于南北朝(4到6世纪)的碑刻,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,在民间相当普遍,被称为“俗体字”。 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日本等国亦在传统繁体汉字的基础上实行汉字简化。各国汉字简化程度与中国内地不完全相同,例如新加坡简化字的简化力度更明显。
汉字起源于殷商武丁时期。现在见到的最早的、比较成熟的文字是殷商武丁时期(公元前1250年开始)的甲骨文,距今3260多年。此前陶文符号只是个别符号,还读不出一句话来,因而还不能证明已经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或者文字。战国和秦汉时期是汉字形体大变动的时代,篆书变为隶书,再到楷书,都是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的。从古代篆书到近代汉字隶书的隶变是质的飞跃。东汉后期出现楷书,从此字体才稳定下来,汉字形体是汉朝定型的,一直用到今天,这样我们的文字才称为“汉字”,到现在为止总共使用了约一千八百五拾多年。
简化的原则是约定俗成。一九五六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体字大多数古已有之,有颜元孙的《干禄字书》、刘复和李家瑞的《宋元以来俗字谱》(1930年)、钱玄同的《简体字谱》(1935年)等为证。《简化字总表》第一表350个字、第二表132个字,共482个字。有人考察其中388个字的来源:
汉代和以前出现的有111个字,占28.61%;
三国到唐代出现的有 55 个字,占14.17%;
唐代和以前的合计有166个字,占42.78%;
宋代到清代出现的有175个字,占45.10%;
清代和以前的合计有341个字,占87.88%;
民国时期出现的有46个字,占11.86%;
民国和以前的合计有387个字,占99.74%;
1949年以后出现的仅有1个字,占0.26%。
变是永恒,不变是相对。字,文字,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。纵观历史,文字由繁至简是发展趋势。另外,随着科技进步、文化提高,必将造就新的文字,但是,不大可能再造出几十个笔画组成一个字的文字了。有学者呼吁废除简化字,回复繁体字,以显文字之内含;有学者呼吁废除简化字,使用拼音字,以适应计算机发展的需要。当下,尚古之风正浓,随之古代的生僻之字、几十画的繁体字日渐显现,比如,“龖(dá)之赫,霆之砉(huā),若不简化着实难写、难认,不利记录传播。笔者认为:汉字需保留,简化要精进。
道半山人
丁酉仲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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